办理人事证明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11-22浏览次数:1207

----办理人事证明----


  

1、单位要求出具有关证明,应出示单位介绍信,涉及存档个人档案内容的项目,应出示存档合同。

2、存档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,应出示本人与分中心签定的档案保管合同、身份证。

3、对存档人员档案中已记载材料我中心可按规定对外出具证明。未记载的特殊情况需要证明的,需本人或单位提供与所办内容相符的材料后,视情况对外证明。

4、存档单位或个人应按时交纳档案管理费。有欠费的,应补费后方可提供服务。

5、证明项目:存档证明、暂无工作证明、参加工作证明、申办法人证明、保留公职证明、补办身份证、申请边境通行证、职称证明、考试介绍信、报考公务员、无违法违纪证明、出生证明、学历证明、工作经历证明、工龄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