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-出具《就业登记证》联系函办理须知----
一、服务对象
委托分中心管理人事档案、代理人事关系的南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。
二、提交材料
1、档案托管合同;
2、持证人的户口证明;
3、单位代理的还需提供持证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合同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审核材料;
2、符合要求的,出具《就业登记证》联系函;
3、登记备案,将《联系函存根》归入代理人员人事档案。
----出具《就业登记证》联系函办理须知----
一、服务对象
委托分中心管理人事档案、代理人事关系的南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。
二、提交材料
1、档案托管合同;
2、持证人的户口证明;
3、单位代理的还需提供持证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合同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审核材料;
2、符合要求的,出具《就业登记证》联系函;
3、登记备案,将《联系函存根》归入代理人员人事档案。